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反映。
深圳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应对当前经济环境的新情况、新变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干意见》(国发〔2018〕39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二、鼓励支持就业创业
三、积极实施培训
四、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
五、落实各方责任
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