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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部署,2016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我校征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征兵政策

为更好地在应届毕业生中征集高素质兵员,从2013年起,将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

所有应征的大学应(往)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

为更好地在大学生中征集优质兵源,国家继续出台政策完善大学生优先征集制度,如下:

  1. 放宽征集年龄,大学在校生放宽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男生放宽至24周岁。

  2. 增加征集地选择,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在高校所在地应征。

  3. 延长征集时间,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原籍没有征集的,入校后可继续征集,时间可持续到9月30日入营;其他高校学生错过报名时机的,在县级兵役机关体检、政审结束前可随时报名应征。

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有关应征公民政治、体格等条件,入伍后减免学费,退伍后优抚安置等政策,较往年无变化。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作为提高学生国防观念、促进学生就业及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校4月21日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各学院要成立以分党委(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征兵工作小组,学工办主任原则上作为征兵工作联络员(联络人名单于6月3日前报校武装部),负责政策咨询、组织学生网上报名以及配合体检、政审等工作。联络员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得离深,保持手机畅通。

(二)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各学院在吃透政策的前提下,积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一次政策宣传活动,组织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向每位在校大学生发一条征兵报名宣传短信。结合使用微博、微信等常用社交平台,将学院征兵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征兵时间变动等主要政策调整告知学生,热情解答学生关于入伍政策的问题。

学生可通过校内及校外多途径了解征兵政策。校内可向各自学院征兵工作联络员咨询外,还可到留仙洞校区学思楼二楼武装部咨询,也可电话咨询。武装部联系人:阳勇老师,电话:26019093。

校外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及广东省征兵网(http://zb.gd.gov.cn/)进行政策学习及实时咨询。

(三)认真组织网上报名。组织好有意应征入伍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由于政策要求学生离校前要完成预定兵工作,各学院要抓紧时间组织网上报名,做好初审,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未参加网上报名预征的大学生,在征兵期间需要补办网上预征手续,没有经过网上报名预征的大学生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四)做好跟踪教育工作。各学院要对本学院应征报名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切实发挥好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与应征学生建立常态化联系,实时常握应征学生动态,以防兵员流失。

学生处

2016年5月30日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当前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通知
下一条:关于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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